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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杂质超标!这家公司被罚10万元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海口京华医院有限公司 从非法渠道购进并使用的 中药饮片“紫苏梗” 经抽检发现其【检查】项杂质为49% 根据规定该项杂质不得超过3% 近日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海口京华医院有限公司
从非法渠道购进并使用的
中药饮片“紫苏梗”
经抽检发现其【检查】项杂质为49%
根据规定该项杂质不得超过3%
近日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
据介绍,海口京华医院有限公司(原海口美兰京华医院)位于海口市海甸岛德利路18号银滩花园。
2020年6月11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医院一楼入口发热门诊旁的房间货架上,发现有28袋无外包装中药饮片。
该医院无法提供购进上述中药饮片发票及相关凭证。对此,执法人员对全部涉案无外包装的28袋中药饮片予以扣押,并对涉案中药饮片随机抽取8个样品进行检验。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和《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对随机抽取的8个中药饮片进行检验,其中7个品种中药饮片检验合格,但一个品种中药饮片“紫苏梗”【检查】项杂质为49%,根据规定,该项杂质不得超过3%,结果不符合规定。
记者了解到,中药饮片中混存的杂质系指下列各类物质: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药用部位与规定不符的;来源与规定不同的;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涉案的28袋中药饮片经第三方评估,货值金额2319元,其中中药饮片“紫苏梗”货值金额26.75元。
今年4月20日,海口京华医院有限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申请听证。在进行听证会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在本案当中,海口京华医院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理由不成立。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指出,海口京华医院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使用劣药中药饮片“紫苏梗”的行为,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没收涉案的28袋中药饮片,并处货值金额两倍罚款共计10万元(货值金额2319元,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
应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
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
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文章来源:《中国中药杂志》 网址: http://www.zgzyzzzz.cn/zonghexinwen/2021/0619/1300.html